工作程序
关于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相关说明
一、人事档案存档情况。
1、除附属单位外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存放于长清湖校区,文昌楼356。
2、离退休、去世、附属单位在职人员档案存放于千佛山校区,文化楼212。
二、本人或家属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相应的存档地点,工作人员审核证件无误后,按照人事档案记载情况进行开具。
三、仅提供人事档案中《干部履历表》或《工人履历表》的复印件,其他材料不予复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