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指南
一、开具职称岗位证明
方式一: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工作证前往人力资源处聘用管理科(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23室)办理。
方式二:委托他人办理的,请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或工作证,以及办理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前往人力资源处聘用管理科(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23室)办理。
二、转岗手续办理流程
1.本人申请
2.单位内转岗的,所在单位研究同意,并提交内部请示报告;
单位间转岗的,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研究同意,并由转入单位提交内部请示报告。
3.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。
注: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(管理八级及以上)之间的转岗同时需要人力资源处和党委组织部同意。
4.学校分管领导签批。